引言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离婚有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种方法。如果夫妻双方均为外地户籍,应当怎么在北京办理离婚手续呢?本文针对此情形,分别对上述两种离婚方法进行交流。
协议离婚
一、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与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与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律师说法: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相关规定,办理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针对双方均为外地户籍的情形,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必须离京回到户口所在地两次,首次递交离婚申请,经壹个月冷静期过后,再回去一次领离婚证。根据现有情况,外地户籍要想在京办理协议离婚的前提是至少对方户籍地为北京,因此均为外地户籍无法在京办理离婚手续,且无法预估离京、回京所需的时间成本。
三、具体程序:
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
诉讼离婚
一、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与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标准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给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律师说法:
夫妻双方均为外地户口,其中有一方在北京实际居住满一年即可办理诉讼离婚。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诉讼离婚,很多当事人都存在误解,即只有双方有争议无法达成一致才能起诉离婚,实则不然。诉讼离婚过程中双方可以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离婚调解协议进而解除婚姻关系。针对本文所述情况,诉讼离婚不受当事人户籍所影响,只与当事人的经常居住地有关。相较于协议离婚,诉讼离婚由于是法院出具文书,如对方不履行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方面效力更优。
三、具体程序:
(一)起诉,所需材料: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与抚养状况的证明等。夫妻双方均为外地户籍在北京办理诉讼离婚的,起诉一方需要提供对方在北京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据,如居住证、单位工作时长证明、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等,在北京对方经常居住地所在区法院起诉离婚。
(二)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向另一方当事人,其在接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
(三)调解,在审理离婚材料后,法院不会立即进行庭审,而是在庭审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才会开庭审理。
(四)开庭审理,具体包括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等主要环节,主要围绕婚姻关系的解除、子女的抚养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开展。
(五)判决,最后法院根据庭审情况,会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